把握好减污与降碳的内在联系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在这一背景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要把握好减污与降碳的内在联系,实现减污降碳的协同增效。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但总体而言,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与此同时,我国向世界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在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仍需进一步推进、能源消耗量还将刚性增长的情况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面临转型任务重、时间窗口紧等诸多困难与挑战。
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在排放源类别、排放时空特征等方面均具有高度一致性,面对环境质量改善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双重压力与迫切需求,我们必须要把握好减污与降碳的内在联系,统筹谋划目标任务、管控思路、政策措施。一方面切实发挥好降碳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促进低碳发展,创新政策措施,优化治理路线,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强化源头防控
强化源头防控,从产业、能源、交通等结构进行调整,将是抓住减污降碳“牛鼻子”的核心举措。这既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之策。
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根本上还是高碳能源结构和高耗能、高碳产业结构问题。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柴油货车为主的交通运输结构是造成我国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加快推动工作重心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转变,是新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特点,这与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排放的方向和路线一致。
因此,为从根本上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首要任务,突出源头治理,紧盯环境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源头,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
《意见》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明显的重点领域和行业,详细谋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促进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一是以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二是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三是推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四是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有序推动车辆新能源化,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
一体谋划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路径
《意见》明确指出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并提出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的主要目标。这为如何以降碳为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实现区域协同治理提供了方向和行动指引,加快推动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指标上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