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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保险:将资源资本引向绿色经济
时间:2018-10-24
绿色保险是伴随20世纪70年代人类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觉醒而发展起来的,它最早是为规避因环境污染问题所造成的金融风险而提出的;90年代,一系列自然灾害给民生经济带来重创,传统再保险市场受到严重冲击,巨灾衍生品开启保险嫁接资本市场的先河;进入21世纪,伴随人口激增与财富聚集,因极端天气导致的损失呈指数级增长态势,保险发挥风险管理优势致力于提高社区减灾能力。
绿色保险概述
绿色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环境风险治理机制。狭义来讲,绿色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污染了水、土地或空气等自然环境,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对象的商业保险,也称为“环境责任保险”,在国内研究及公众认知方面,主要集中在环境污染责任险领域。广义来讲,绿色保险属于可持续金融的范畴,除了狭义的环境保险还涵盖气候保险。气候保险是一种为遭受气候风险的资产、生计和生命损失提供支持的促进机制,它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灾害保险以及低碳保险,其中前者是从被动适应的角度分散和转移气候变化带来的危害,后者注重采用主动干预的措施减缓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认为,保险在应对环境风险中主要发挥三方面作用:一是建立绿色保险补偿机制,运用金融风险定价原理,识别潜在的环境风险,推动环境风险量化评估,实现环境风险可保。二是完善环境风险管理机制,运用风险管理和灾害学原理,加强对异常气候变化的预警,采取积极干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提升社区应灾和备灾能力。三是参与构建绿色融资体系,建立环境外部效益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环境风险外部性内生化,抑制污染型及高耗能型投资,引导公共资源及社会资本流向环境友好和绿色生态产业。
国际环境风险管理
为有效应对环境风险,当前国际上已形成以联合国为主导,政府间合作组织、各国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以及国际保险行业协会和智库等共同参与的多边合作机制,共同制定绿色保险国际公约、绿色保险行业标准以及绿色保险区域监管规定,着力于解决环境信息披露、行业标准统一、知识网络分享以及环境金融产品供给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推动构建综合灾害及气候风险管理体系,补齐环境风险敞口与在保资产的缺口。
主要成果如下:
一是搭建了全球灾害防御交流平台。在灾害及损失分布方面,联合国国际减灾署定期发布全球风险评估报告更新气候风险状况,世界气象组织持续绘制因天气、气候以及水灾导致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分布图。在灾害潜在威胁及预警方面,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定量预测全球升温区间并提供精确的行业应对策略。
二是开发了科学的环境风险分析工具。巨灾模型公司RMS和AIR已建立了针对多灾种及单一灾种的巨灾模型体系,能够为巨灾风险定价、承保以及风险管理提供科学决策。
三是各国积极开展以社区为单位的灾害防御及应对研究。在美国,商业和家庭安全保险协会定期发布国内住宅安全标准评级为御灾提供工程解决方案。
四是各国针对区域灾害风险已构建了完善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多个跨国巨灾机制在共担国际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创新运用保险资金方面,劳合社针对新兴市场建立了发展中国家灾害风险融资基金,世界银行建立全球指数保险基金。
五是保险行业探索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认知方面,慕再和瑞再保险公司定期发布全球灾害分布地图。在风险评估方面,瑞士再保险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气候适应研究组织,为定量分析区域累计气候风险提供系统分析框架,并在全球8个灾害高发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在风险管理方面,苏黎世再保险公司防洪联盟和红十字协会洪水保险计划为各国防御洪水灾害提供风险预警以及应灾备灾支援。在风险分散方面,法国安盛再保险公司与联合国环境署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气候风险应对策略和保险方案。
策略及建议
作为绿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未来保险应进一步争取发展绿色保险的良好政策环境,尽快在环境风险治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构建完善的绿色产品体系,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培育绿色发展动能,为绿色产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首先,参与国际绿色保险政策及标准制定。一是积极争取开展绿色保险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G20框架下开展绿色金融合作,与国际组织、中国央行、各地政府以及行业协会探索公开透明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参与环境保护及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加深公众对发展绿色经济的迫切性的理解。二是明确“绿色保险”的内涵及标准,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分析框架,推动环境风险的识别、沟通和管理。
其次,参与建立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思考与传统金融主体商业银行的协作、互补关系,参与构建完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与服务体系,争取政策支持提高绿色金融的普惠性和可及性。一方面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两个转变,即:从传统“输血”向自主“造血”的转变,从资产端增量投入管理向负债端存量风险管理转变。另一方面要发挥风险分散与资金融通双轮驱动优势,通过投资端支持绿色产业融资,配合承保端的运营风险管控防患违约风险,构筑起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损失补偿机制,实现企业绿色资产有增量,绿色风险有保障。
第三,开拓绿色产业领域。围绕生态产业,有效提供绿色产品供给,提升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可及性。一是要大力发展绿色农业保险,为绿色农产品提供全产业链保险服务,确保绿色农业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二是要积极发展绿色工业保险,服务清洁生产技术,为多层次、多功能的循环经济工业生产体系提供风险保障。三是要发展绿色责任保险,推动环境污染保护法试点在全国推广,建立企业和个人环境责任溯源及追偿机制,参与构建绿色环境防护保障体系。
第四,参与地方绿色经济发展。发展绿色保险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公司政策业务优势,鼓励政府发挥引导作用,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将区域环境外部性内生化,敦促企业和组织将环境影响纳入决策中。另一方面可考虑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绿色产业基金,用于绿色产业扶植、绿色保险采购、环境风险管理。最后积极参与制定绿色产品认证规范和标准体系,支持、引导企业进行绿色生产技术创新。
第五,探索建立绿色保险专营机构。将单一的、散落在各个子公司的绿色业务进行整合提升,成立绿色保险专营机构。一方面统一制定绿色保险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绿色保险经营体系。另一方面加大与政府数据对接及联合开发,建立环境风险数据体系,制定绿色保险标准及风险评估标准,探索建立绿色保险定价体系。最后推动绿色产品体系从事后补救向引导消费升级以及支持绿色产业的方向发展,逐渐覆盖绿色消费、清洁能源、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生态农业、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等多个领域。